第一天

丁丁 发表于 2008-10-06 22:57:02

还没参加入职笔试也没有签订什么试用期合同

今天确实是不以实习生身份工作的第一天
老板在短会上正式地公布了这一消息
并且说要请我们吃饭
让我们随便谈谈对其他人的看法之类的
顿时
我就觉得这是一个馊主意
有谁那么傻的要当面跟另一个人过不去
当然
老板的想法总是变幻万千
节前让ZHANG律师带我
节后就变成跟着YAN律师做事了
从这里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目前谁最受宠
总之
老板是一条变色龙
很容易受外界影响
很明显地今天我担任了这个外界的角色

我是实事求是地就事论事

相应老板的号召
积极、主动、责任感
所以
我自做主张地修改起文件来
差不多搞了一天
好啦
刚发出去就被批了
什么格式必须调成横版,否则如何完整显示表格
我以为
这不是我的分内之事,所以放着没动
结果就是
加班加点地调整有关格式
几乎把图表重新制作了一遍
两个字
痛苦
没顾得上吃晚饭就已经八点了
还有很多任务没做
比如YAN律师交代的问题研究
比如老板交代的卷宗阅读,她希望我接触一下诉讼,并且将会在后天下午带我去开庭
我又开始疑惑了
我是不是该对什么什么发表一通意见?还是在整个过程中当个好学生,只是记录,不说话?
我知道参与诉讼对一个律师来说是很好的锻炼机会
但是能到KING&WOOD来的诉讼都是些又臭又硬的东西

所以
我还得花很多的精力来适应这些变化
我还得担心自己的入职考试
因为即使是每天都要用到的公司法,我真正记得的也没几条
深切地体会到时间不够用




关键词(Tag): 工作 时间 加班


收藏: QQ书签 del.icio.us 订阅: Google 抓虾

最新评论


  • 2008-10-13 16:08:07 匿名 121.235.*.*

    加油哦

发表评论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娱乐、八卦, 文学、艺术, 体育, 旅游、同城, 象牙塔, 情感, 时尚、生活, 星座,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